办理公证书认证的基本原则是为了使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涉外公证书能被国外的有关当局(如移民局、 警察局、 教育机关等)承认, 以产生在域外的法律效力, 从而使国外有关当局确信公证书上的签名或印章的真实性, 合法性。